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節錄於教育局中等教育司)

 
  「國家建設靠人才,人才培養靠教育」,政府部門一直都有「苦不能苦孩子、窮不能窮教育」,即使「省吃儉用、舉債度日」也要把教育辦好的共識與決心。我國教育普及久為世人所稱頌,然於民國57年起全面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以來,迄今已逾40…..

 

一、延遲只會擴大差距
  ……但是39年來,世界各工業先進及發展中國家,陸續延長其國民教育年限,迄今已有46個國家實施超過10年以上的國民教育,與之相比,我國的九年國民教育已屬教育年限的後段班……

二、按部就班、逐步規劃
  …..行政院將補助弱勢家庭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計畫納入95920日行政院核定之「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中,作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重要前置措施,並積極規劃相關配套措施。

三、2007 年啟動、逐步推動
  …..行政院遂宣布自20078月起先行實施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及高中職優質化計畫,2008年全面推動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計畫,以階段式穩定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四、是權利而非義務
  …..目前推動的延長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指的是非強迫入學(非義務),但是普及入學、低學費(國民權利)的教育

五、減輕家長學費負擔
  目前高中職學費,公立約每年 10,800 元,私立則高達 44,000 元以上,公私立差距超過 4 倍。其中就讀私立高中職的學生占全體高中職學生的 47.6% ,且有較高比率來自經濟弱勢家庭,因此,預計受惠學生數達 40 萬人。


特殊生:指身障生或身障人士子女、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之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之子女等。
家戶年所得 60 萬元以下就讀私立五專前三年之學生,其學費補助比照私立高中職辦理。

詳情請參閱教育部中等教育司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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